2018年泉州力争67%以上行政村覆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市政府办近日下发通知,为实现“2019年要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的新目标,2018年,全市计划实施48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80925户三格(四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力争全市67%以上的行政村覆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抓紧出台市场化扶持政策,通过特许经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在财政能力可承受的范围内,政府参与的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全部采用PPP建设模式,鼓励对原已零星发包的项目,通过合同方式逐步整合,实现已建与新建项目的捆绑打包。
农村三格(四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也将进一步规范。通知要求,要扎实推进已建在用化粪池改造,引导新建住房配建标准三格(四格)化粪池,不提倡列入政府补助的项目由农户自行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原则,由县级或乡镇政府统一采购农村专用三格(四格)化粪池,统一发包化粪池土建工程,统一开展项目竣工验收,落实“适宜容量、规范连接、可清掏、防渗漏”建设基本要求。
在运维机制上,泉州市将全面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全覆盖。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第三方运维企业的监督考核,建立“以效付费”制度,明确考核方法及付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设施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实时掌握设施运行动态,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在2018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要以乡镇为单位,分别开展1个以上的试点,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农村化粪池的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建立农户化粪池定期清掏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