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
5月5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深入推进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促进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建设,石家庄市印发了《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方案指出,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将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按照“巩固已有、查漏补缺、提升重点、消灭空白”的原则,大幅改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到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提升治理体系,农村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方案要求,要聚焦重点领域,分步有序推进;加强统筹谋划,开展试点示范;实行层级管理,健全推进机制的基本原则,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加快补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政府主导、分类推进、县域统筹、分类减量、清管结合的原则,以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健全和完善农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为内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到2018年底,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90%;2019年-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减量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2018年底前全面清理历史积存垃圾,彻底解决垃圾“围村”和村内“脏乱差”问题;到2020年基本建成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按照全市一盘棋的思路,统筹安排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坚持农村改厕与新型社区建设、易地搬迁、污水治理等工作统筹考虑、一并推进,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资源化利用。2018年完成厕所改造总任务量的35%,2019年完成厕所改造总任务量的45%,2020年底在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的基础上,提升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力争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量和科技发展水平等,因地制宜确定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和治理模式,确保处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2018年-2019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显提升,具备条件的村庄建成集中或分散的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厕所污水得到全面治理。
有效整治村容村貌。加快推进村内街巷和通村道路建设,整治村内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环境,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推进村庄绿化,完善照明设施。2018年,行政村主街道硬化率达90%以上,自然村到主村有一条畅通安全的道路,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再上新台阶。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完成街道硬化、夜间亮化和村庄美化建设任务,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改善。
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各县(市、区)按照实用性原则,开展县域乡村规划修编,实行县域统筹规划,乡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和管理全覆盖。
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建设、运行、管理的体制机制,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建管模式,探索推进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运营,确保已建成设施长期稳定运行。